讓教會身分界定使命詞彙
2024-09-30 / 何善斌牧師
每一社羣皆會形成他們特有的潮語或術語,故基督羣體有他們的「屬靈」術語並不出奇,只是要分清,多用屬靈術語不一定代表那羣體很屬靈,關鍵是信仰生活能否表達那些詞彙在聖經文本的意義。當然,講一套做一套會令人反感,我們所講的也失去影響力。當我們將「馬戶」當為「馿」,「又鳥」當做「鳮」,我們就給那惡者留地步,削弱見證福音的能力。今天讓我們細思兩個常談的教會使命術語,反思這些使命的意義。
「我們要行公義」
公義,在今天變成核心追求的夢想。無論是荷李活、韓流還是港產片,只要有這類討回公道的故事劇情,惡人當刻被懲治,就能大快人心,大受歡迎。香港教會信徒也傾向以爭取公義和為受屈的人伸冤作為使命實踐。
「當時,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之間的訴訟,或與寄居者之間的訴訟,都要秉公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情面;無論大小,你們都要聽訟。不可因人而懼怕,因為審判是上帝的事。你們當中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讓我來聽訟。』」(申一16-17,《和修版》)
義,在舊約和新約都出現很多次,當中有不同意思。舊約的確有公道和公平的吩咐,要求約民反映上帝不偏待人這本性的行動(因為審判是上帝的事)。公,對應於私,就是不行私刑、不徇私,並需要公開和不徇情面作仲裁,返回證據和上帝視角,不偏不倚聆聽雙方的陳詞。換言之,這不是靠輿論或民眾聲音而來的公審(申一17:「不可因人而懼怕」;參路二十三18、21、23,耶穌被判死刑的主要原因),也不是立場先行,站在自認為值得同情的那方的角度為他們說話。公平審判強調「聽」,經文至少三次要求人們聽訟。
律法要求秉公判斷,反而是愛鄰如己的實踐︰「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護貧窮人,也不可看重有權勢人的臉,總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你要愛鄰如己。我是耶和華。」(利十九15、18,《和修版》)即使對方有罪,審訊也絕不能為達致報仇或發洩怨氣為結果。應用於今天,公義的實踐需要我們兼聽控辯雙方陳詞,看重事實,客觀地衡量刑責。
新約聖經似乎也有類似要求,但若細心思考,那公義的行動比猶太律法更進一步。哥林多前書第六章記載,在當時社會財務訴訟都偏頗不公的制度下,保羅責備該教會的弟兄利用社會財務仲裁的漏洞:「你們反倒去冤枉人,虧負人,況且所冤枉所虧負的就是弟兄。」(林前六8,《和修版》)重複責備他們「虧負人」。
強調因信稱義的羅馬書也有相應的吩咐:「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對任何人都不可虧欠甚麼,因為那愛人的就成全了律法。愛是不對鄰人作惡,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羅十三8、10,《和修版》)
保羅似乎重申耶穌登山寶訓的教導,公義不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即使鄰舍(包括掌權者、猶太人等逼迫教會的惡鄰舍)作惡和虧欠我們,我們也不可虧欠他們,仍要向他們盡諸般的義,如交稅或盡猶太傳統的義務。
應用於今天,即使是非牟利機構,無論甚麼理由,都應給員工準時出糧,不能因着自己受罪,或因着自己領受了所謂「馬其頓」異象,就虧負前線員工的薪金。即使以為政府虧待我們,我們也不可將之「傳染」下去,虧負員工應得的工價。
對比舊約,新約對公義有進一步的要求,就是停止傳播不義給其他無辜的鄰舍。我們既然是蒙恩稱義的羣體,就要預備承受不義,寧可讓步,聽憑主怒。這不單是面對迫害時的態度,也是基督羣體與自義的猶太人之大不同︰被虧待,到我們為止,由我們流出去的是給各類鄰舍應盡的道義。
若教會真能活出主耶穌要求的福音公義,就是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公道公義,即使我們身屬不同國家,在國與國、民與民之間的爭議上,普世教會應能減少戾氣指責,多些締造兼聽的空間。
「我們要回應時代」
香港基督教的 KOL(互聯網上的主流意見領袖)常呼籲我們要回應時代。教會誠然不應閉門造車,不問世事。若不是先聖先賢來華宣教,宣教士在傳福音的同時回應時代的需要,如興辦學校教育、服侍偷渡來港的難民,甚至在九龍城寨傳福音,帶領吸毒者與妓女重拾尊嚴,重新做人。沒有這些長年的社關服侍,今天香港教會也不會在社會上建立起那麼多社會服務,在香港累積了不少公信力。
近年因着處境化神學興起,南非、巴西等地區的教會因應其獨特的歷史社會困境,將回應時代的使命落實為社會制度改革的倡議。香港一些回應時代的主張往往依樣畫葫蘆,要求香港教會也需作社會先知,針砭時弊,要求政府改變公共政策,為弱勢社羣爭取多些社會資源。這可算是善意的尋租行為(rent seeking)。這動機原本無可厚非,可能是為着某類弱勢羣體的好處。然而教會要回應獨特時代的哪些需要?跟其他地區的社會困境有何不同?用甚麼手段回應這需要?當我們求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參主禱文),教會的角色是甚麼?是倡議者?是壓力團體?是有識見、有骨氣,卻願俯首屈膝的洗腳僕人(參約十三12-18)?教會的角色定位,能讓我們在回應時代需要時,不致被時代需要牽着走。
筆者曾反思︰全球疫情持續三年多,期間教會回應時代需要,派口罩或消毒藥水。為何沒有教會回應最根本的需要,花錢花心思研發疫苗?某位資深牧師的回答很有啟發性︰「教會不是研發傳染病疫苗的專家,也不是謀利羣體,不應去作這些事。」他點出教會回應時代的關鍵要點︰回應時先要弄清楚「教會是甚麼」這個身分問題。
教會非單不謀利,也不謀權。教會並不是謀權的羣體,若基督的身體不再是以先知身分主導,而是一個領受十字架恩典而形成的愛與復和羣體(參林後五14-21),我們就可辨明甚麼才是按我們獨特處境該回應的需要,甚麼需要不應回應。即使要回應,我們也可分辨以甚麼方式與行動回應,並且由誰付代價回應。
福音的確不是口號,也不單是給人死後保障的靈魂保險。同樣,福音也不是競選政綱;教會不是聚集滴水權利為大池的謀權政黨;講壇也不是炮台、抒發己見的議事平台,或自視受害者的訴苦論壇。教會是甚麼?這限制我們回應時代的需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並規範我們實踐使命時的所作所為。
按聖經闡釋屬靈用語
若我們這些日常信仰術語和使命宣言能返回聖經,以神應得的義的角度細思慢想,也許我們可以使徒行傳的教會為鏡,即使是社會上的弱勢社羣,卻比今天的我們更有大能實踐福音使命,得眾民的敬重,歸榮耀予父神。
(作者是信義宗神學院新約教授、基督教香港崇真會牧師)
本文轉載自《傳書》雙月刊第190期,版權屬『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