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34:25-31

鄒賢程傳道

◆經文範圍:創 34:25-31

25 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 26 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裡帶出來就走了。 27 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裡,擄掠那城, 28 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 29 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30 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 31 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

◆經文解析

① 因著仇恨的緣故, 雅各眾子展開殺戮和搶掠的行動. 這是一場血案.
② 除了上述殺人搶掠的行為是不該的, 他們以割禮欺騙示劍人, 假意接納婚事, 在當時已經很一件很違背道義的行為. (守約是當時重視的).
③ 當雅各感到兒子的處理方法使他蒙羞的時候, 他們的兒子還振振有詞, 是為了替妹妹復仇. 在後來的律法告訴我們, 懲罰與犯法需要對等. 雖然示劍不對在先, 但雅各眾子的欺騙、殺戮與搶掠帶來人命等傷害, 似乎已經超越應該的賠償.

◆思想問題

① 仇恨產生惡念, 別人的惡行使我們有藉口行惡. 以暴制暴, 以惡制惡, 是非常危險的事,因為令我們本身成為了行惡的人. 你有沒有類似的經驗, 別人行惡, 令自己產生更大的惡念呢? 我們應該怎樣預防這種惡性循環呢?
② 整件事情, 雅各和眾兒子都沒有徵求底拿的意見, 究竟她作為事件的受害者, 她希望怎樣解決這件事呢? 或她變成了兄弟們的工具, 去發洩他們的惡念慾望呢? 如果你是這件事的審判官, 你會如何判斷這案件, 使最後有圓滿的結局呢?

◆誠心所願

慈悲仁愛得天父上帝, 求祢的愛常常充滿我們, 使我們心中的惡念、仇恨和情慾產生的報復作惡的行為都被祢的惡所征服, 使我們常常在祢的愛和真理中成長, 離開惡人的引誘, 和一切犯罪的藉口. 祈禱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