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傳承的福音
2023-08-23 / 郭鴻標牧師
引言
華人教會宗派林立,不少屬於「自由教會」(Free Church)傳統,可以追溯至英國清教徒運動(Puritanism)及重洗派(Anabaptist)。以改革宗或長老會命名的香港教會絕無僅有,所以很多人對改革宗神學十分陌生。比較多人談論的是加爾文主義(Calvinism)、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課題。
從歷史神學角度看,宗教改革的主流是信義宗與改革宗。信義宗的鼻祖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及腓力.墨蘭頓(Phililpp Melanchthon,1497~1560)。改革宗神學的鼻祖是慈運理(Ulrich Zwingli,1484~1531)、海因里希.布林格(Heinrich Bullinger,1504~1575)及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下簡稱「加爾文」)。宗教改革的支流是重洗派,其中以門諾會(Mennonite)為主。
若談改革宗神學,要注意它有一個光譜,當中有不同地區、時期和神學家代表。筆者介紹大家讀喬恩.巴爾塞克(Jon Balserak)著,陳佐人譯的《正讀加爾文主義》(Calvinism: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這本書由慈運理、海因里希.布林格、加爾文開始,到英國清教徒約翰.歐文(John Owen,1616-1683),再進入凱波爾(Abraham Kuyper,1863-1920)及赫爾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1854-1921)。當然還有很多重要的改革宗神學家。不過筆者這篇2000字的文章集中講加爾文如何傳承耶穌基督的福音,上述書籍可作為基本資料,讓讀者得到神學資源,繼續思考、想像和反省。筆者集中從加爾文時代的歷史,整理出改革宗傳承的福音的三種特色:第一、傳福音與社會關懷不可分割;第二、活出福音與政治體制的關係;第三、長老會體制的特色。
加爾文沒有正式的神學學位,他是法律專業,亦是具代表性的宗教改革者。他於1536年到日內瓦,1538年離開,1541年重返日內瓦,將基督信仰及倫理價值推展到日內瓦市民生活的不同領域。基於日內瓦是獨立市,市民有選舉權利,後來從法國逃離而來的貴族也獲得市民身份,形成受加爾文影響的改革宗教會政治觀。日內瓦市議會是集體領導制,有互相監察的作用。市議會之下有牧師團(Company of Pastors),按照聖經的要求塑造市民的生活,包括個人倫理、婚姻家庭倫理、經濟倫理及政治倫理。
加爾文作為改革宗代表,將基督福音落實於整個生活裡。基督福音與個人婚姻家庭、經濟及政治領域息息相關。加爾文在日內瓦市議會的政治力量支持下推動宗教改革,按基督信仰制定生活法規。他又推動法律改革和教育改革,為日內瓦社會的轉型作出貢獻。加爾文傳承耶穌基督的福音,強調上帝的主權與榮耀。強調上帝的主權即上帝管理個人、婚姻家庭、教育、經濟和政治領域,耶穌基督的福音主導這些領域。
傳福音與社會關懷不可分割
加爾文時代的日內瓦是獨立市,並不屬於瑞士聯邦。宗教改革亦非起源於日內瓦。加爾文本身是逃離法國的難民,他可說是「難民中的改革者」(Reformer of Refugees)。在日內瓦或斯特拉斯堡都參與難民救援工作。1538年10月至1539年10月期間,日內瓦醫院照顧10,657位窮人,當中大部分不能留在日內瓦。當時日內瓦有1萬2千人口,貧窮人口約600人,難民人口約1萬人。(註1)加爾文本著人道立場幫助窮人和難民。當時很多難民不可留在日內瓦居留,但是日內瓦教會的執事(Deacon)的任務就是實踐耶穌基督愛人如己的精神,幫助難民。
筆者覺得近年很多人談「流散」的課題。「流散」的香港人絕大部分不是難民,不過有些倉促離開的有「難民」的感覺。有些人帶著傷痛離開,需要一處令他們安心的地方,亦需要心靈的醫治。究竟如何牧養這些「流散」的香港人呢?筆者覺得大家可以閱讀加爾文的生平,從中尋找一些線索。
活出福音與政治體制的關係
1538年加爾文離開日內瓦後,日內瓦牧者接受日內瓦市議會有權管理宗教事務,加爾文卻認為教會不應該作為政治工具。1541年加爾文被邀請重返日內瓦,首要任務是起草〈日內瓦教會典章〉(Ecclesiastical Ordinances)及〈公共社會法律典章〉。他在市議會成立宗教法庭(Consistory),讓牧者處理信徒生活的問題。由於瑞士伯恩才有宗教法庭,加爾文離開日內瓦期間已開始討論日內瓦成立宗教法庭的事。1541至1546年,加爾文成立牧師團,並挑選市議員與牧師團有效合作。牧師團由10人組成,一位牧師作協調者,加爾文就是這位協調者。(註2)他在市議會底下成立牧師團及宗教法庭處理教會事務,減少政治力量的干預。
日內瓦市議會決定推行宗教改革,需要牧者執行相關職務,取代過去天主教的神父。當羅馬教廷無法管理日內瓦的宗教事務,究竟由誰來管理呢?日內瓦市議會就委任紀堯姆.法雷爾(Guillaume Farel,1489-1555,下簡稱「法雷爾」)及加爾文執行宗教改革職務。日內瓦市議會是一個政治單位,這單位完全管轄宗教改革的事,還是由法雷爾及加爾文主導呢?自1536年起,法雷爾及加爾文家出基督徒嚴守紀律的規定,若被發現醉酒、姦淫行為,就停止聖餐。由於這些雷厲風行的法規引起市民的不滿,市議會要求放寬處理。但是法雷爾及加爾文堅持,市議會就驅逐他們離開。這是政教衝突的例子,亦可能是一些教會裡的董事會、執事會與牧者爭拗的地方——誰有最大的權柄?
長老會體制的特色
加爾文建立的教會體制由牧師、教師、長老和執事組成。日內瓦教會的難民服侍與扶貧工作由執事負責,長老負責監督信徒生活的紀律,教師負責教導聖經,牧師負責講道和聖禮,這是後世所稱的長老制教會。有些教會稱領導教會的為長老,其中有教導長老,也有執行紀律的長老。有些教會認為牧師是後世教會歷史的職稱,所以不採用牧師這稱號,或稱傳道為弟兄姊妹,或者XX哥或YY姐。權力的分散與制衡十分重要。長老制教會不會將權力集中於一個人,而是一個團隊。
現時英國有些信徒自組教會。究竟這些教會應採用甚麼體制呢?究竟牧師是僱員,還是有屬靈的權柄呢?究竟牧師與信徒領袖應該如何協作呢?
總結
加爾文傳承耶穌基督的福音,這是改變人生的福音,亦是改革教會和社會的福音。改革宗傳承的福音是強調上帝的主權管理個人、婚姻家庭、教育、經濟與政治領域的福音。加爾文及改革宗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以面對變遷的時代。
註
- Esther Chung-Kim, “Aid for Refugees: Religion, Migration, & Poor Relief in Sixteenth-Century Geneva”, Reformation & Renaissance Review 20 (2018):1,6.
- Robert M. Kingdon, “Church & State”, The Calvin Handbook, ed. Herman J. Selderhuis, trans. Henry J. Baron (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 Co. 2009), p356.
作者為香港建道神學院副院長(行政)、張慕皚教席教授、神學研究部主任、神學系主任。2023年最新著作:《十二小先知書品讀》、《與神同行的人生》(播道會文字部出版)
本文原載於《傳書》雙月刊(總184期),版權屬『中國信徒佈道會』本會蒙允許轉載。
郭鴻標文章:
〈神要潔淨祂的子民〉
〈接受自己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