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神學推動者的謬誤

2025-07-03 / 陳傳華牧師/博士

歐斯汀在著作Every Day a Friday: How to Be Happier 7 Days a Week中,叫人把 “I have to do this”(「我不得不去做這件事」、「我被迫去做這件事」) 改為 “I get to do this”(「我有機會去做這件事」) 。(註1) “have to”(「不得不」、「被迫」)是指由於某種目的或原因而被迫做或需要做的事情,應改為 “get to” (「要」、「有機會」、「可以」),是指能夠做或興奮地做的事情,例如“I get to go to the beach with my friends” (「我和我的朋友有機會一起去海灘!」)。所以,“I have to goto work” (「我不得不去工作」、「我被迫去工作」)應改為“I get to go to work”(「我有機會去工作」、「我可以去工作」),從負面改到正面,是興奮地做。這似乎簡單,然而,這帶來很多問題,因為這種劃一的改變未必適用於所有場景,例如,當人面對癌症、或抑鬱症,不會是興奮地表示「我可以患癌、抑鬱」。另外,快樂主義這種觀點在新約中也帶來毀滅性的混亂,例如,由於是天父的意思,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祈禱是意味著“I have to drink this cup” (「我不得不喝這杯」) ,若改為“I get to drink this cup”(「我有機會喝這杯」) ,就會成為一個笑話!(註2)

上文亦提到,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太26:39) 展示順服,而非像成功神學以宣告式地操控神的態度來祈禱。在馬太福音十六章21至23節,耶穌與彼得的對話中,快樂主義帶來另一種衝突,因為彼得在快樂主義的眼中是做了正確的事,卻換來耶穌的責備: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1~23)

小反思:
成功是甚麼?人視為負面的言語與行為,卻能帶來神眼中的成功!

從快樂主義的角度來看,彼得做了正確的事,而耶穌就說了不應該說的負面話;(註3)耶穌應該宣告一切健康、財富、成功的發生,並且不去耶路撒冷⋯⋯ 。然而,耶穌定義的成功與彼得和成功神學推動者的定義是不同的。耶穌定義的成功乃是完成神的呼召、受苦和受死,這才算活出召命,這才叫得著榮耀。要有受苦的基督,才有榮耀的基督。因此,耶穌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快樂主義的規律與成功神學的成功無法接受耶穌的想法,只能接受彼得的想法。

人生有起有落,有喜樂的時候,又有受苦的時候,有生也有死才是真正的人生,因為當中蘊含著神的心意、恩典與榮耀。

成功神學有容易掌握並運用的特徵,為人們提供成功和富裕的「方法」,而這些方法像鴉片,提供短暫的快樂與安慰,長遠帶來持久且深層次的損害。成功神學常常引用部份並且錯誤的經文,創造了一套新的規律,教導我們神的祝福取決於言論的力量和信念,神的主權取決於人的思想與行動,這完全的規律性無法解答複雜的人生問題。從本質上看,它可被視為一種個人主義的化身,信主的終極目標是致力於改善當前的生活環境,特別是在財務、健康甚至儀容,而忽略了應該尋索苦難的意義、追求為主而活的人生和永恆有價值的東西(我將會在隨後幾章論述這些重要的觀點)。如果我們忽略這些目標,將對信仰群體帶來嚴重的損害,使聖經真理失去對信徒的全面影響和正確引導的效果。作為認真的牧者和信徒,我們必須認真教導和學習聖經,將當中的真理融入生活實踐,才能抵擋異端思想,挽回那些被迷惑的信徒。

1.Joel Osteen, Every Day a Friday: How to Be Happier 7 Days a Week, 9.

2.Brent A. Strawn, 141-142.

3.Ibid., 142.

本文作者陳傳華牧師/博士為中國基督教播道會雅斤堂創堂牧師及多間神學院特約教授。

本文摘錄自楊慶球、陳傳華 著:《成功神學謬誤解鎖:成為活出真理的門徒》第七章:成功神學脫離基督信仰,長遠可令聖經真理走向滅亡。(香港:播道會文字部,2025)。標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