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事奉所要求的是何事?

2022-09-23 / 蔡錦圖博士

我最佩服的三個歷史人物是戴德生、奧古斯丁和約翰·衛斯理。前兩者在我的著述或文章中,或多或少已提到。我沒有文章討論過衛斯理,但在教學時,卻總會提及。衛斯理在1744年一個傳道者大會上講述「幫助者的12條規則」(12 Rules of a Helper),為在教會協助事奉的信徒提供了明確的指導。這些提醒,是我一直在事奉上的警誡。

有位姊妹在通訊中抱怨她的教會傳道人懶散。我不認識那位傳道,也可能這是信徒的錯誤觀感,但懶散絕對是傳道人的禁忌。當然,教牧傳道最終交代的是上帝,但必須常常撫心自問,是否已全然盡忠於職份。

衛斯理在「幫助者的12條規則」中,提到事奉上帝的人是要(以下是按照原文照譯):

  1. 要勤奮。永遠不要停下來。絕不要做無無謂謂的工作。不要消磨時間,也不要在任何地方花費超過嚴格必要的時間。
  2. 要認真。讓你的座右銘是:「敬畏主」。避免一切輕鬆、玩笑和愚蠢的談話。
  3. 謹慎地與婦女交談,特別是與年輕婦女交談,要少而慎重。
  4. 在沒有向神莊嚴禱告,以及跟你的弟兄們商量的情況下,不要向婚姻邁進。
  5. 除非有充分的證據,否則不要相信任何人的壞話;要審慎地採信它。在每件事上都要考慮清楚。你知道,法官總是應該站在犯人一邊的。
  6. 不要說任何人的壞話,否則你的話(尤其是你的話)就會像毒瘤一樣侵蝕;把你的想法放在心中,直到你來到那人的面前。
  7. 告訴每一個人,你認為他有甚麼不對的地方,要充滿愛心、直截了當,而且要儘快,否則它就會在你的心裏發酵。要趕緊把火從你的懷裏趕出去。
  8. 不要裝扮紳士。福音傳道者是所有人的僕人。
  9. 除了罪之外,不要以任何事為恥;不,必要時不要以清洗自己的鞋子為恥。
  10. 要守時。每件事都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不要修改規則,而是要遵守它們,這也是為了良心。
  11. 除了拯救靈魂外,別無他事可做。努力參與這工作。任何時間都要去,不僅要去找那些需要你的人,也要找那些最需要你的人。
  12. 在所有的事情上,不是按照你自己的意願行事,而是作為福音之子,與你的弟兄們聯合。既然如此,你們就應該按照我們的規定來利用時間:一部分是傳道和挨家挨戶的拜訪,一部分是閱讀、默想和禱告。最重要的是,如果你在我們主的葡萄園裏與我們一起工作,你就有必要在認為最有利於主榮耀的時間和地方,做大會建議的那部分工作。

以上是對參與事奉的信徒所說的。至於傳道同工,衛斯理的要求更加嚴厲。衛斯理要求傳道人每天要讀書五小時,眼中要見到失喪的人。他們不能有「朝九晚五」的工作觀念,所有時間都歸於主。衛斯理說:「我每年收入三百鎊的日子,我為自己用三十鎊,包括我和馬的費用;到我年收入三千鎊時,我仍然為自己用三十鎊。」他有另一段話,也是如此提醒:「只要你能做到,就用一切手段,以一切方式,在一切地方,在一切時間,對一切人,做你能做的一切好事。」

按我對衛斯理生平的理解,他是做到了這些要求。他一生講道、寫書、探訪、旅行到過教會的數量,我這一生都做不到。但他最重要的要求,即盡忠使命,卻是我仍然要學習的地方。

許多人對西方教會有不少批評,但在歷史上,他們的確有不少屬靈偉人。這些人不是讓我們去仰望,而是要學習。故此,請別懶散,盡忠於神呼召你的使命,直至人生最後一刻。